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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报销待遇
作者:    阅读次数:4154  发布时间:2017-01-06

    恶性肿瘤放化疗(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骨髓纤维化)、重症尿毒症、需透析肾功能衰竭、颅内良性肿瘤等特殊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400元,6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95%,有公务员补助的,再补5%;6万元以上的按大病救助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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