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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无创呼吸机第二次调研咨询公告
作者:    阅读次数:414  发布时间:2026-07-30

医院儿科无创呼吸机第一次调研公告响应不足,现开展第二次公开征集相关方案。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对儿科无创呼吸机进行第二次市场调研。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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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无创呼吸机ncppap的项目目的:

为满足我院新生儿科、儿科呼吸系统疾病的诊疗需求,提升新生儿及儿童轻中度呼吸衰竭、睡眠呼吸障碍等病症的救治水平,弥补现有设备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气道适配性不足的短板,保障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婴幼儿肺炎合并呼吸衰竭、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等病症的有效干预,同时满足儿科急诊抢救、普通病房呼吸支持以及新生儿术后监护等多场景工作需要,拟采购适配不同年龄段儿童生理特点的专用儿童无创呼吸机ncpap。该设备需能够根据儿童气道尺寸、呼吸节律自动调整通气参数,减少气压损伤风险,提升通气支持的舒适性与有效性;支持加温湿化一体化处理,避免气道黏膜干燥,适配儿童娇嫩的气道条件;还须具备漏气自动补偿、呼吸事件触发灵敏的特性,能够准确匹配儿童自主呼吸节律,提升支持治疗的安全性;同时可对接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实现通气参数、治疗记录的实时同步存储,便于医生随时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助力儿科呼吸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提出合理的方案方案内容要求见第五条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经营范围具备相应资质,提供的医疗设备器械应具备相应资质资料。

4.调研项目被委托人必须提供调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保的记录

5.具有同类医院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发票)。

6.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资质,提供证明资料。

三、公告期限:自方案咨询公告发布之日起15自然日。

四、现场踏勘如需要):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方案文件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方案文件的要求

1.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有效年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符合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提供产品相关资质文件3)提供相关案例,以医院经验为佳同时提供合同和发票佐证);(4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内容需满足且不限于要求;(5)市场报价;(6)维保期、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说明

2.方案文件其他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正本,两副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文件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以上文件每页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参加递交咨询文件时,须将方案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递交。

提交方案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提交方案截止时间20268617:30前,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请各潜在供应商医院工作时间提交方案文件,否则将拒绝接收。)

3.提交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2388112610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是医院有意向进行初始方案征集,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无直接关系,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医院参考。一旦所公示项目的方案经医院讨论确定,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招标。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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