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超声波治疗仪进行市场调研,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超声波治疗仪1台(门诊康复治疗室)
(1) 具备多种治疗模式,
(2) 配备多种治疗探头,适配不同治疗部位;探头与皮肤接触时具备自动检测功能,接触不良时实时发出声光报警并暂停输出,确保治疗安全。
(3) 治疗参数精准控制,输出功率误差不超过±5%,
(4) 内置人体工学设计,配备高清LCD显示屏,显示治疗模式、功率、时间、探头类型等参数;按键采用防水防尘设计,支持一键启动常用治疗方案,操作便捷。
(5) 安全防护功能完善,具备过流保护、过温保护、超时保护;设备外壳采用绝缘材料,探头线缆具备抗弯折设计,符合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标准(GB 9706.1)。
(6) 治疗剂量智能化管理,可存储至少100组患者治疗参数,支持按患者姓名、治疗日期查询;具备治疗数据统计功能,自动生成每日/每周治疗人次、常用治疗模式等报表,便于科室管理。
(7) 物理性能稳定可靠,超声波频率固定为1MHz或3MHz(双频可选),波束不均匀系数≤8:1;设备连续工作8小时温升不超过20℃,待机功耗≤5W,适合长时间临床使用。
(8) 附加辅助功能,配备治疗结束前自动提醒;支持外接脚踏开关,方便医护人员双手操作时控制启停;可选配耦合剂加热装置,提升患者治疗舒适度。
为满足我院临床需求,我们正在对超声波治疗仪进行市场调研,并计划公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提出合理的方案,方案内容要求见第五条。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 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提供医疗设备设备器械具备相应资质资料。
4. 具有同类医院业绩(合同或发票)。
5. 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资质,提供证明资料。
6. 产品出厂时间为进口产品12个月内、国产产品6个月内。
三、公告期限:自方案咨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现场踏勘(如需要):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方案文件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方案文件的要求
1、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符合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提供产品相关资质文件;(3)提供相关业绩,以医院经验为佳;(4)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内容需满足且不限于要求;(5)市场报价;(6)维保期、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说明。
2、方案文件其他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二本副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文件编号和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在参加递交咨询文件时须将方案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递交。
六、提交方案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提交方案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7:30前,逾期送达拒绝接收。(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医院工作时间提交方案文件,否则拒绝接收)
3、提交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 张老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2388112610。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是医院有意向进行初始方案征集,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无直接关系,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医院参考。一旦所公示项目的方案经医院讨论确定,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招标。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