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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视频拍摄调研公告
作者:    阅读次数:429  发布时间:2025-0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视频拍摄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预算10万元。

3.项目需求:制作一系列高质量的短视频,涵盖医院介绍、科室特色、专家访谈、健康科普等内容,医院通过医院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如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进行发布,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拍摄视频的成本,以及后期视频制作的成本,须承诺不再收取任何其他的相关费。

科室介绍视频:每条时长1-2分钟,分别介绍医院的主要科室(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专家访谈视频:每条时长3-5分钟,邀请医院各科室专家出镜,介绍专业领域知识、常见疾病防治等。

健康科普视频:每条时长1-2分钟,围绕常见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急救知识等主题展开。

公益活动视频:每条时长1-2分钟,记录医院举办的义诊、健康讲座、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患者故事视频:每条时长1-3分钟,分享患者在医院的治疗经历和康复故事(需脱敏处理)。

日常活动视频:每条时长1-2分钟,分享医院日常举办的活动等。

5.拍摄与制作要求:采用高清拍摄设备,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准确,无明显噪点和模糊现象;配备专业的灯光设备,确保画面明亮、均匀,突出主体;包含高质量的音频,声音清晰、无杂音,背景音乐与视频内容相匹配,音量适中;进行专业的剪辑,镜头衔接自然流畅,节奏合理,无明显剪辑痕迹;添加中文字幕,字幕内容准确、清晰,与画面和声音同步;符合各平台的发布要求,如分辨率、格式、时长等,确保在不同设备上都能正常播放。

二、供应商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文化宣传、广告传媒、摄影摄像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5.响应供应商在三年内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三、公告期限:自方案咨询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提交方案内容:视频案例2个、项目内容报价、近3年公司业绩、参加调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调研提交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提交方案截止时间:202521917:30前,逾期送达拒绝接收。(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医院工作时间提交方案文件,否则拒绝接收)

3、提交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 王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576581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是医院有意向进行初始方案征集,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无直接关系,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医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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