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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咨询公告》
作者:    阅读次数:511  发布时间:2024-11-29

根据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进行市场调研,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

项目概况:医院拟采购低温等离子灭菌器一台。具体为:

1)工作环境温度:+10-+40摄氏度
2)工作环境湿度:30摄氏度之内10-85%,但尽量保持干燥
3)存储环境温度(未加装灭菌剂):-20-60摄氏度
4)存储环境湿度:无特殊要求,但尽量保持干燥
5)工作环境大气压:70-106kPa
6)工作时,灭菌工作室内温度:45-50氏度
7)灭菌工作总时间:快速模式40分钟左右
8)标准模式55分钟左右
9)加强模式65分钟左右
10)历史数据存储数量:可存储4000±15%)锅历史数据

11)数据接口:可接入追溯系统

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提出合理的方案方案内容要求见第五条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 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经营范围具备相应资质。提供医疗设备器械具备相应资质资料。

4. 调研项目被委托人必须提供调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保的记录)

5. 具有同类医院业绩(合同或发票)。

6. 提供产品必须可溯源(提供溯源依据)

7. 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资质,提供证明资料。

8. 产品出厂时间为6个月内。

三、公告期限:自方案咨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现场踏勘如需要):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方案文件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方案文件的要求

1、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符合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提高产品相关资质文件3)提供相关案例,以医院经验为佳;(4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内容需满足且不限于要求;(5)市场报价;(6)维保期、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说明

2、方案文件其他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二本副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文件编号和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在参加递交咨询文件时须将方案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递交。

提交方案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提交方案截止时间:202412617:30前,逾期送达拒绝接收。(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医院工作时间提交方案文件,否则拒绝接收)

3、提交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 张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2388112610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是医院有意向进行初始方案征集,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无直接关系,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无偿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医院参考。一旦所公示项目的方案经医院讨论确定,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招标。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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