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急救电话(24小时在线):0523-80120120
0523-88113120

预约咨询电话:
上午:07:30—11:30
下午:14:00—17:300523-88113101
0523-88113102

公示公告

所在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方案咨询公告
作者:    阅读次数:4110  发布时间:2022-03-24

根据医院工作要求,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需部分改造污水处理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现污水处理站已运行5年许,需部分改造,现对污水处理站改造方案进行征集。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污水处理站改造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1.更换厌氧池内的曝气管、组合填料及支架,部分管道;2.更换生化池内的曝气软管、组合填料及支架,部分管道;3.更换1台除臭风机;4.更换1台预曝气风机5.清理和清洗厌氧池、生化池、沉淀池、污泥池等。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提出合理的改造方案及本方案的质量要求、价格预算、违约责任等相关说明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公告期限:自方案咨询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响应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方案文件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提交方案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1.方案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方案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符合合格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3)具有同行业相关经验,以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经验为佳。

2.提交方案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7:30前,逾期送达拒绝接收。(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医院工作时间提交方案文件,否则拒绝接收)

3.提交方案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112412。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不是招标公告,仅是医院有意向进行初始方案征集,与最终供应商的确定无直接关系,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无偿提相关资料,仅医院参考。一旦所公示项目的方案经医院讨论确定医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招标。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4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9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姜堰市人民医院) 苏ICP备05003846号 苏公网安备 321204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