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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门诊就诊患者告知书
作者:孟小敏    阅读次数:5594  发布时间:2020-05-12

             

尊敬的门诊就诊患者

当前境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工作由应急转为常态化。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未得到有效遏制,国内个别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还有很大不确定性,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松一松、歇一歇。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的阶段性重要成效,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等文件,现对医院相关工作进行相应的强化和调整,现向所有门诊就诊患者、陪同人员、及其他事务人员等,告知如下:

一、医院门诊实行分时段全预约实名制就诊。来院患者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523-88113101、关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关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支付宝生活号现场预约、自助挂号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患者要考虑到医院周边的交通现状,确保按照约定的时间段来院实名就诊。

二、医院实行来院人员的检测、询问和预检分诊。来院人员需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检测和询问,请在门诊大厅入口处医院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更新过的祥泰码或苏康码等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三、患者根据病情和预检分诊结果到相应诊区就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在预检分诊、门急诊诊疗中被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患者应先到发热门诊就诊或由分诊人员引路带到发热门诊就诊:

(一)发病前30天内有武汉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二)发病前30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三)发病前30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四)聚集性发病:14 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车间等场所) ,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没有上述情形的普通发热患者到普通发热门诊就诊。其他患者到相应的门急诊科室就诊。

四、注意控制人员间距和数量。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有序进入诊室。来院人员请不要聚集、不聚众交流,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门诊患者尽量不要人员陪同或陪护,确因病情需要或生活自理困难的,陪同或陪护人员只能固定为1人。

五、来院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在医院门诊、急诊、病区、病室、收费、自助区、检查、检验、治疗、手术等医院功能场所及各入口处、一、二次候诊区等医院其他各个场所请正确配戴无呼气阀的口罩。

六、来院人员的信息真实。来院人员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请保持正确,真实提供流行病学史方面的信息,根据情况如实签署2019-nCov肺炎流行病学史告知书。如果隐瞒疫情信息或提供虚假疫情信息的,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七、患者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医院除方便门诊继续停诊外,其他所有医疗业务正常进行,以满足患者正常、正当医疗需求。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尊重您的权利,如医疗权、知情权、信息权等。

  感谢各位就诊患者的理解与配合,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门诊部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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